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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是惠及教职工的‘爱心计划’”
来源:新闻中心
日期:2009-06-26
作者:杨月
编辑:xiaolong

采写/记者 杨月

近日,学校决定以工会经费为在职教职工继续办理参加互助保障计划。什么是互助保障计划?我校在职职工参加的情况如何?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工会相关工作人员。

    问: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设立的互助保障计划中的一种。参加本计划后,会员在互助保障期内首次发现患有9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按照该计划规定领取一定数额的互助金。

问:能具体阐述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性质吗?

答:好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和商业保险公司一样,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是,它不是一个金融机构,而是由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互助互济性的保险组织。它与商业保险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参加互助保险计划的职工不是客户而是主人,既是管理者,又是受益者,互助会要为会员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会员的基本经济利益。

问:我校往年参加该计划的情况如何?

答:2008年,工会根据团中央工会的通知,为全校教职工免费办理了一份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费用由工会统一支付,该项计划到今年531日期满。

问:期满以后呢?

答:学校研究决定,由学校工会支付经费,再继续为每名在职教职工免费办理一份为期三年的互助保障计划。

问:去年参加计划的职工有没有从中受益的?

答:该计划覆盖我校全体在职教职工,可以说是惠及我校广大教职工的爱心计划,2008-2009年,我校有两名教职工因患重大疾病,分别获得了1万余元的互助保障金。

问:在2008年的教代会上,曾有代表提交关于建立我校重症救助基金的提案,此次继续参加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和提案有关系吗?

答:教代会代表的提案反映了教职工对此问题的关注和呼声,这次继续参加该计划,是从实际措施上对提案的回答,将有利于缓解罹患重大疾病教职工的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