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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团校2019年管理及专技岗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察公告(第四批)
日期:2019-07-2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中央团校2019年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等规定,我校于2019年5月27日发布《中央团校2019年管理及专技岗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察公告》、2019年6月17日发布《中央团校2019年管理及专技岗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察公告(第二批)》、2019年7月11日发布《中央团校2019年管理及专技岗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察公告(第三批)》。

根据考察具体情况,经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现对部分管理岗位递补人选进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选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1. 管理岗位(社会在职人员)

   闫  普

二、考察工作安排

1. 考察时间

考察工作将安排在近期进行

2. 考察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中央团校2019年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中央团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统一组织,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人事档案、现实表现、身心状况等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中央团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将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员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考察人员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改变,请及时与中央团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联系。

2. 考察人员需对所提供的个人简历、个人档案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如果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考察结果的,将不予录用,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咨询电话:

中央团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010-88567066

监督电话:

中央团校纪委办公室:010-88567232

中央团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019年7月24日